关于优化新开办企业社会保险 登记业务流程的公告
根据“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要求,即日起我市新开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在人社部门收到工商登记部门传送的企业登记信息及相关信息即为办结。原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单位提交的材料及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审核流程全部取消。 特此公告。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13号